1970年01月01日
1990年出生的葛宜峰称自己做上门女婿的生活很压抑,结婚两个多月后妻子提离婚,他将妻子杀死(本报2014年11月18日曾报道)。记者昨天获悉,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葛宜峰死缓,限制减刑。法院查明,葛宜峰与同岁的陈某自由恋爱后入赘到陈某家,两人于2014年1月25日领取结婚证。因婚姻家庭生活问题,葛宜峰与陈某及陈某的母亲产生矛盾,因陈某提出离婚,引起葛宜峰的不满。2014年4月26日上午,葛宜峰携带事先准备的剪刀、锤子、水果刀,将陈某约至轿车内再次商谈如何解决婚姻矛盾,后发生争吵,葛宜峰将陈